[摘要] 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2021]网挂第212、213、214、215、216号(醴陵)
经醴陵市人民政府批准,醴陵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地块编号:[2021]网挂第212号,出让土地面积:27714.13平方米,挂牌起始价:8646.81万元,土地用途:商住用地(商业占比≤25%)
地块编号:[2021]网挂第213号,出让土地面积:44173.45平方米,挂牌起始价:13782.12万元,土地用途:商住用地(商业占比≤25%)
地块编号:[2021]网挂第214号,出让土地面积:21456.47平方米,挂牌起始价:4196.89万元,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编号:[2021]网挂第215号,出让土地面积:2461.32平方米,挂牌起始价:431.22万元,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编号:[2021]网挂第216号,出让土地面积:46007平方米,挂牌起始价:8216.85万元,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开发程度。
挂牌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进行。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株洲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操作说明》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土地、矿产交易系统(www.zzzyjy.cn)查询。[2021]网挂第212、213、214、215、216号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25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网上挂牌报名时间:[2021]网挂第212、213、214、215、216号均为2021年11月18日8点起至2021年11月25日17时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1]网挂第212号2021年11月18日上午8时起至2021年11月29日9时止;[2021]网挂第213号2021年11月18日上午8时起至2021年11月29日9时15分止;[2021]网挂第214号2021年11月18日上午8时起至2021年11月29日9时30分止;[2021]网挂第215号2021年11月18日上午8时起至2021年11月29日9时45分止;[2021]网挂第216号2021年11月18日上午8时起至2021年11月29日10时止。
六、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名截止前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17时。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2021]网挂第212号
(1)竞得者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半年内缴清余款,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由醴陵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2、[2021]网挂第213号
(1)竞得者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半年内缴清余款,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由醴陵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3、[2021]网挂第214号
(1)竞得者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半年内缴清余款,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由醴陵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4、[2021]网挂第215号
(1)竞得者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半年内缴清余款,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由醴陵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5、[2021]网挂第216号
(1)竞得者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半年内缴清余款,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由醴陵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5(资源交易科)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7(技术信息科)
湖南CA办理咨询电话:0731-28681394(CA办理窗口)
醴陵市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0731-23220268(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股)
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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