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近日,市房产管理局召集城区上百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集中学习。
《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近日,市房产管理局召集城区上百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集中学习。
《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对备受居民关注的物业服务费调整、共用部位经营分配、车位租售等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修改完善。
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1、提高物业费须经业主大会同意,在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须经一半业主同意。
2、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运电梯等方式迫使业主缴纳物业费。
3、小区车位不得出售给物业区域外的其他人。
4、业主要求承租尚未处置的规划车库、车位,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共用部位等经营归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合同终止拒不退出,可以罚十万元。
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处长陈琪表示,建立街道市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增加了处罚法则,对物业服务设施建设的质量问题,对物业服务的质量问题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乱作为,违法的行为,都有了明确的处罚。不光是在前期物业管理还是在对开发商的建设行为,以及物业企业的服务行为,都有加强监管的规定。
《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另外一大亮点是细化了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有利于各部门联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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