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新征地补偿《办法》出台 被拆迁人享10万元/人补助

长株潭都市圈  2017-03-29 09:56

[摘要] 今天上午,《株洲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新闻发布会召开。发布会上透露,相较于原政策,新颁布实施的《办法》适当提高了部分补偿标准,并在补偿安置的结构上做出了调整。

新闻发布会

今天上午,《株洲市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新闻发布会召开。发布会上透露,相较于原政策,新颁布实施的《办法》适当提高了部分补偿标准,并在补偿安置的结构上做出了调整。

房屋征收补偿与人员安置补助分离,取消“人均不足120m²面积补差”

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原《办法》中实施的“人均不足120m²面积补差”政策,将房屋补偿面积与人员安置补助挂钩,导致房屋拆迁补偿与人员安置混淆,未真实体现房屋实际补偿。因此,新《办法》采用给予符合建房资格、因规划控制等原因未批准建房的被拆迁人10万元/人的补助。

同时,为确保《办法》的公平公正,还进一步规范了房屋合法性、安置人员资格及建房资格认定,要求各县市区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公示,并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台账和集体研究决策机制。

适当提高部分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不变

为确保被征地拆迁户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征地拆迁而降低,新《办法》在对补偿安置综合成本不造成较大影响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了部分补偿安置标准。

对于征拆补偿标准,新政策调整了区片划分,全市统一按一区片标准执行;提高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标准,农民社保费由原60元/m²提升至80元/m²;提高了青苗(生产)补偿标准,如水田补偿标准由原1800元/亩提高到3000元/亩;提高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房屋补偿标准由原980元/m²提高到1080元/m²,装修补偿标准由原300元/m²提高到460元/m²。

【相关新闻】哪些被拆迁人能享受10万元/人的补助?

新政策取消了“人均不足120m²面积补差”的补助方式,给予采用自购商品房安置,具备单独建房资格,由于城市控规等原因未批准建房,且长期居住在父母产权房屋内的被拆迁人享受10万元/人的补助。

不能享受建房资格补助的人员包括:将原有宅基地及地上建筑物出卖,出租、赠与或者改为经营场所等非生活居住用途的;原有住房面积和宅基地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在以往征地拆迁中已享受安置的(不包括原来按重建宅基地安置的);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被拆迁户;《办法》中规定可增加的安置人员指标。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