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记者从茶陵县 了解到,11月24日,茶陵县出台了《茶陵县促进工业企业发展十条》
昨日,记者从茶陵县 了解到,11月24日,茶陵县出台了《茶陵县促进工业企业发展十条》(下简称“十条”),这是继“贷款贴息”之后,茶陵县推出的又一个支持工业发展的惠企政策。
“十条”经该县 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多次讨论通过,茶陵县每年设立2000万元促进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提出降低中介收费、降低企业水电气、用地、用工成本,支持企业技改 、引进人才提高创新能力、开拓市场、上市融资,鼓励名企来茶陵 、发展“互联网+”等举措。
茶陵县推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应方式及“弹性土地出让年限”的供地政策。对拟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在签订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50%,剩余50%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一年内缴清。
茶陵县企业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在原有基础上下降13%左右。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率单位缴纳部分由2%降至1.3%,对不裁员或少裁员且不欠缴失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给予稳岗补贴。
茶陵县新上的工业项目电力工程设计费在国家计费标准基础上优惠20%;电力客户接入电网带电作业费在市物价部门确定标准的基础上优惠20%,免收保护定值计算费;对报装容量在50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项目,经论证确需建设电力专线的,免收县级 规费;大力推行电力直接交易,为 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争取直购电政策。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