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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起株洲停办房产证业务

株洲晚报  2016-05-26 10:01

[摘要] 根据我市去年发布的《株洲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今年6月,我市要实现不动产市级统一发证,在年底前,初步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县一级统一登记发证。昨日,记者从市房产局获悉,为配合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从6月12日起,我市将停止办理房产证业务。

根据我市去年发布的《株洲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今年6月,我市要实现不动产市级统一发证,在年底前,初步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县一级统一登记发证。昨日,记者从市房产局获悉,为配合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从6月12日起,我市将停止办理房产证业务。

二手房交易不受影响

购房者来说,实行不动产登记发证,大的变化就是“多证变一证”。上述负责人称,原来购房者买房后,需要办理房产证、土地证等。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产证和土地证将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证书上。市房产局原来承担的房屋登记职能,将移交至市国土局。

“改变的主要是登记发证工作,不会对现有的房屋交易产生影响。”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今后将实行交易与登记分离制,由市房产局负责房屋交易监管工作。对市民来说,以后的新房网签二手房交易等房屋交易手续及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等业务,仍然是在市房产局办理。

“大的变化是,以前房屋交易和备案手续完成后,由房产局窗口直接收件,办理房产证,现在则改成了在交易和备案手续完成后,出具《房屋交易告知单》,市民再持《房屋交易告知单》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登记业务。”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已发放的房产证不需更换

据了解,对于6月12日前,房产局受理了房产证业务,但尚未发证的市民,市房产局将把资料移交给市国土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已经发放的房产证,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仍然有效,功能也不变。”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说。

为了方便市民,房屋类的不动产登记办公地点,也设在市房产大厦。“也就是说,今后房屋类的交易与登记,都可以在市房产大厦一站式办理。”上述负责人介绍,根据新的业务设置,房产大厦一楼为房屋交易税务业务办理,二楼为不动产登记窗口,三楼主要办理房屋交易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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