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5日,株洲市政府第七十四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株洲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简称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提出,村庄规划的编制需经村内公示 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5月5日,株洲市政府第七十四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株洲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简称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提出,村庄规划的编制需经村内公示 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在村庄建设工程设计方面,规定由县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具有当地特色的农村民居通用 设计图集或者标注设计图集,向农村居民无偿提供和鼓励推广使用。
此前,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已对条例草案进行一审,此后还有二审和三审,并需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才能发布。
根据株洲市政府2016年立法计划的安排,今年株洲市政府还将出台《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和《株洲市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株洲市房屋交易管理办法》,并对其他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开展前期调研。
进入5月,株洲市地方立法工作步伐明显加快。株洲市部政府规章《株洲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已于5月1日起施行。
部实体性地方法规《株洲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获株洲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并接受了市人大常委会一审。
1月20日,在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获表决通过。这是我市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后通过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也是部程序法。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