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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小区电费为什么便宜些?

株洲日报  2015-12-28 09:28

[摘要] 永华物业公司负责人许明华称,小区属于二次供电,变压器会有所损耗,再加上40多盏室外路灯和一些楼道灯的公摊电费成本,每度电需收费0.66元。

天元区康华小区业主刘女士拨打晚报新闻热线28829110:我们小区的电费一直是由永华物业公司代收,标准是0.66元/度。而隔壁小区用户直接到供电公司购电,每度电收费0.588元,我怀疑物业公司存在多收费的情况。

记者刘玺 实习生 马文章 核实:

刘女士介绍,从2013年开始,永华物业公司代收电费的标准就是0.66元/度,“小区有11栋房子共308户居民,长期下来可是一笔不少的钱,但物业公司从未解释为什么收这么多。”

24日上午,记者来到康华小区。业主陈先生说,小区没有实行一户一表改造,一直以来都由物业公司代收电费。“我以前特意查了相关政策,市区合表用户每度电收0.604元,物业公司每度电却收了0.66元。”

永华物业公司负责人许明华称,小区属于二次供电,变压器会有所损耗,再加上40多盏室外路灯和一些楼道灯的公摊电费成本,每度电需收费0.66元。

“你们的成本核算是否有相关依据?代收的电费是否经过公示?”记者询问。对此,许明华称,成本核算是估算的,而代收电费的标准以前曾公示过。但受访的几位业主都表示,物业并未公示代收电费的标准。

市物价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居民购电有两种方式:实行阶梯电价收费标准的小区,居民直接向供电公司购电;没有实行一户一表改造只有一个总表的小区,先由物业公司向电业局购电,物业公司再将电卖给居民。

该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省物价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4年9月16日起,原本因变压器损耗而向用户多收的4%-6%的电费,改由供电企业自行承担,小区物业不得再向居民及其他用户加收任何费用。“合表用户的阶梯电价加价标准仍维持每度电0.016元,即现行电价原则上按每度电0.604元的标准收费。”

目前,市物价局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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