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实生活中,有的物业公司为方便收费管理,通常对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住户,采取停水、停电手段,让业主就范,结果这样的手法被业主告上法庭。
因与物业服务方发生纠纷,曾全(化名)联合其他业主闯入小区物业中心进行打砸。昨日,天元警方向媒体通报,曾全等两名业主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警方刑拘。
曾全今年28岁,娄底双峰县人,是天元区某小区业主。因为对房屋质量及物业服务不满,从去年11月起,曾全就没有再交小区物业管理费。民警介绍,该小区水电由物业统一收费并缴纳,对于这类业主,小区物业人员以限购水电的方式来处理,矛盾就这样产生了。
12月1日中午,曾全到物业中心去购买水电,工作人员告诉他,因为他长期拖欠物业管理费,当月只能购买50元水电。对于这一说法,曾全不能接受,他认为自己欠缴物业管理费是有原因的,物业不能用这种方法“威胁”他。
民警介绍,该小区一些业主和物业、开发商之间矛盾已久,有些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所以当晚,曾全在小区业主QQ群里发布消息,要大家去物业中心讨要说法,很快就有30多名业主响应。
当晚7时许,30多名业主聚集在小区物业中心,但迟迟没有见到物业中心负责人。激动之下,不少业主开始打砸并破坏物业中心内设施。
近日,嵩山路派出所民警将包括曾全在内的两名主要涉案人员抓获并刑拘。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提醒,业主有诉求时,应当采取正当的渠道维权。
【延伸阅读】
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限制水电吗?
现实生活中,有的物业公司为方便收费管理,通常对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住户,采取停水、停电手段,让业主就范,结果这样的手法被业主告上法庭。
法律人士指出,从法律角度看,水、电的提供与使用是业主与水、电供应商之间形成的一种法律关系,而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则是物业服务的法律关系,物业公司根本无权对业主停水、停电。业主若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物业公司需恢复水、电供应的同时,还将赔偿停水、电供应时产生的所有相关经济利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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