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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规:离开 管辖区1月以上 需办居住登记

株洲晚报  2015-09-08 09:39

[摘要] 上周,《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正式发布并征求意见。规定要求,湖南户籍人员离开 管辖区到湖南其他地方、非本省户籍人员到湖南,拟居住30日以上但不迁移 的,需办理居住登记。

上周,《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正式发布并征求意见。规定要求,湖南户籍人员离开 管辖区到湖南其他地方、非本省户籍人员到湖南,拟居住30日以上但不迁移 的,需办理居住登记。

不按规定办居住登记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意见稿》所称实际居住人口,是指在湖南一定 区域内居住30日以上的人员。根据规定,湖南省户籍人员离开 管辖区到湖南其他地方、非本省户籍人员到湖南省,拟居住30日以上但不迁移 的,应当依照本规定办理居住登记。居住登记内容包括身份信息、户籍地址、居住地址。

其中,租赁房屋居住的,由房屋出租人在其入住时登记;就业并由用人单位提供住所的,由用人单位在聘用时登记;就学并在 、培训机构住宿的,由 培训单位在其 时进行登记;入住福利院、养老院,由福利院、养老院进行登记;救助机构提供住宿的,由救助机构进行登记;在医院住院就医的患者,由医院进行登记;在居民家中居住的,由提供住宿的居民在其入住时进行登记。购买房屋居住者由本人在入住之日起7日内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申报登记。

对不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的,《意见稿》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不改正的,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作为个人不良信用行为,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居住证持有人的随迁子女 可在居住地参加高考

《意见稿》同时规定,本省户籍人员离开 管辖区到本省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非本省户籍人员到湖南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并符合居住地人民 规定条件的,可以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乡镇、街道、社区服务机构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享受随迁子女接受普惠性学前 的权利;随迁子女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平等的接受义务 并参加中考和高考等各层次 考试的权利;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中等职业 以及国家和省 规定的其他权益。

同时,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办理婚姻登记;享受与其他常住人口同等的养老服务;取得社会救助以及国家和省 规定的其他权益。

另外,县级以上人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将居住证持有人基本住房保障纳入保障性建设规划,制定住房保障具体政策,健全完善实际居住人口保障性住房供给体系,确保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权益。

群众可从即日起至9月19日前,通过信函(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 省 法制办社会立法处 黄旻)、电话或传真(0731—89990735)及电子邮件(hnfzblfc@163.com)等方式向省 法制办提意见。

【相关新闻】

我市三类人可办居住证

无需交费,约7个工作日可拿证

株洲晚报9月7日讯(记者 李卉 通讯员 阎俊)哪些人需要办理居住证?如何办理?昨日,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

居住证外观很像二代身份证,正面写着“湖南省居住证”字样,卡上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地、居住地等信息。

“能申领居住证的对象范围十分广泛,大致包括三类人群。”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1——依法申报暂住登记、有固定住所,或在暂住地务工、经商等拟居住30日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这主要针对在我市租房工作或经商的人群;

2——在 、居民家中居住或者在宾馆、酒店内住宿的流动人口,符合居住证发放条件的,且本人有要求的,可以发放。这一条就解决了在校学生,以及长期以宾馆为家的流动人口的居住证申领问题;

3——16岁以下的流动人口,符合条件的,也可以自愿申领。

大部分居住证签发的有效期是1年。确实要在我市居住较长时间,又能提供长期稳定工作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的,可以签发有效期3年或5年的居住证,不过 次办理只能申请1年时效的居住证。申请3年、5年有效期居住证的,还应提交本人申请、工作合同;原持有居住证的,还应交还原居住证。准备好这些资料后,居民可以向居住地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或辖区派出所进行申请并填表,也可以登录“株洲市公安局”网站(www.zzga.gov.cn)自行下载表格。办理居住证不需要费用,拿证时间大约7个工作日。

申请居住证需要提供一下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住所证明、婚育证明、近期彩照1张(标准参照二代身份证照片)。“关于住所证明,不少市民不太了解。其实就是租住地位置以及房东的相关信息,包括房东老板的购房合同、租房协议,房东老板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警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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