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姚先生与妻子一年前乘坐小区电梯时遇电梯下坠,致两人受伤,花费了1万多元医疗费。8月9日,他向日报记者投诉,小区物业公司至今未对他进行赔偿。
株洲日报8月10日讯(见习记者冯扬)姚先生与妻子一年前乘坐小区电梯时遇电梯下坠,致两人受伤,花费了1万多元医疗费。8月9日,他向日报记者投诉,小区物业公司至今未对他进行赔偿。
姚先生家住外海·玫瑰名城·橡树园小区。他说,电梯下坠事故发生在2014年5月。当时,他和妻子一起从14楼走进电梯,准备到负2楼地下车库。谁知,电梯行驶到8楼左右时,突然加速下坠到了负2楼。虽然后有缓冲,他和爱人还是受伤了。后电梯又自动回到14楼,两人才得以走出电梯。
从电梯出来后,物业与警方均赶到了现场,姚先生和妻子当即被送往医院。“当天检查的费用,大约1000元左右,都是物业公司出的。医生建议我们住院,但物业负责人说若住院,医药费得我们自己承担。”姚先生说,他和妻子终花费了1万多元医疗费,但物业公司一直未作出赔偿。
小区物业经理王先生说,他是今年上任的,对于此事并不清楚,只知道公司已派出律师处理此事。
物业公司法律顾问谢律师说,姚先生受伤一事,属于电梯技术原因,需要电梯生产厂家一起参与协商处理。此前,该电梯已发生过一起事故,事故受伤业主与物业公司正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本月内法院会有判决结果,结果出来后,公司会一并给予姚先生答复。
对于该回应,姚先生表示暂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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