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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安置费断了档 住户状告开发商

红网  2015-08-10 09:30

[摘要] 山脚下新项目施工,山腰处老住宅楼被“振伤”,楼内居民被迫撤离,现在却因安置赔偿问题,与开发商发生分歧。日前,荷塘区宋家桥街道办四三〇社区朝阳村34栋业主收到了法院传票,将于9月8日,就安置费用与八达豪庭的开发商对簿公堂。

红网株洲8月10日讯(记者刘平)山脚下新项目施工,山腰处老住宅楼被“振伤”,楼内居民被迫撤离,现在却因安置赔偿问题,与开发商发生分歧。日前,荷塘区宋家桥街道办四三〇社区朝阳村34栋业主收到了法院传票,将于9月8日,就安置费用与八达豪庭的开发商对簿公堂。

回放房屋现裂缝,24户住户紧急撤离

“下午4点才接到撤离通知,临时签的协议。”8月9日,一名34栋女住户回忆起2月3日撤离时的场景,仍心有余悸,“工作人员堵在门口不让进,当时出现了裂缝,情况确实很严重。”

8月9日,记者在现场看到,34栋处于半山腰,楼前山脚处是八达豪庭施工项目,工地看上去像是34栋楼前的一个巨坑。由湖南湖大土木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4月20日作出的《株洲车辆厂朝阳村34栋结构检测鉴定报告》显示,34栋所出现垂直沉降和水平位移裂缝,是由八达豪庭住宅在建工程基坑变形和施工振动引起的。

据悉,34栋为六层高住宅楼,建设工程质量性责任标牌显示,该楼竣工于2004年。业主周言亮介绍,他和家人于2005年入住,楼内共有24户住户。

进展不满安置补偿,业主起诉开发商

开发商从4月14日起,不再支付协议规定的安置费。”周言亮介绍,2月3日撤离当天,他们与开发商株洲畅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临时安置协议》。协议显示:乙方临时撤离,期限1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甲方给予乙方补偿为每户每天500元(每户以3口人计算,每户每超过一个人,按100元每天计算)。

业主称,6月25日,开发商制订了新的安置费标准,即4月20日前,为每户500元/天;4月21日至5月28日,每户200元/天;5月29日起,小户型每月1500元,大户型每月2000元。对于这一变更,业主们并不同意,坚持要按原标准进行安置。

8月9日,周言亮向记者出示了来自荷塘区人民法院的传票,案由为合同纠纷,开庭时间为9月8日上午9点半。周言亮称,业主已将开发商告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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