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记者从株洲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获悉,为约束装饰公司低价揽客随意加价等不良行业之风及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市装协结合株洲装饰装修市场发展情况,联合制定了新版《株洲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已于5月份开始在全市推广。
近日,记者从株洲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装协”)获悉,为约束装饰公司低价揽客随意加价等不良行业之风及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市装协结合株洲装饰装修市场发展情况,联合制定了新版《株洲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已于5月份开始在全市推广,目前株洲市家博盛世装饰、蘑菇装饰、御景装饰、利星装饰、壹加壹装饰、无忧家装、星杰装饰等装饰公司已开始在其公司业务中实施使用。
新版装修合同条款更加细化
据了解,2010年株洲已有统一的《株洲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随着行业的发展,旧版合同已不适应当下市场的需求。因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市装协一起制定了新版《株洲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市装协会长江立新告诉记者,与旧版合同相比,新版合同条款内容更加严谨完整,文字表达也更为具体。
新版合同主要从两个方面做了调整:一是明确了施工图纸和施工质量标准;二是明确了装饰装修使用材料的明细;三是硬性规定了房屋装修后必须检测室内环境污染物;四是增加了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条款。
装饰公司自身合同三大陷阱
那么,目前株洲家装市场上装饰公司自己的装修合同有哪些诟病呢?江会长指出,许多装饰公司自己本身也有合同,但是因为合同的制定初衷,往往只单方面维护公司的利益,所以合同中有许多常被业主诟病的地方,如:更换单项材料赚差价,多算费用是一些不诚信家装公司惯用的伎俩,签合同时将某一材料笼统报价计算,施工时更换单项材料,从中赚取差价;
其次是合同中主体不明确,合同中没有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很多家装公司只盖上公司名章,一旦发生纠纷,缺少装修公司完整的法人登记情况,找不到确切的责任承担者,消费者维权过程十分繁琐、麻烦。
再次是施工监理不写明,有些家装公司承诺可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监理,以帮助业主对装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但未在合同中体现聘请监理是否为第三方机构等字样,而实际操作时也是家装公司自检自验,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在装修工程的实际履行中,增加施工项目的现象很多。比如,一些装修公司开始有意把报价做得很低,然后在开工后逐步增加,让消费者无法再找另外的装修公司,只好同意他们的要求,使得后的装修总价远远超出初始报价。“江会长介绍,这样的做法很不得业主欢迎,长此以往,容易导致业主不信任装饰公司。”
针对现状,新合同有的放矢
据悉,根据上述行业问题,新推出的《株洲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从业主、装饰公司双方角度出发,既顾全业主的合法权益又要约束装饰公司的“猫腻”行为,新版合同强调了从业企业的资质,从业人员的资格, 施工工艺标准、工期的设定和水电预收报价涨幅限制等几方面。
江会长表示,本着公益性质,建议装房的消费者选择家装公司好是成立时间长,信誉口碑可靠的大公司,尤其是受到协会监督的这些公司作业,刚刚推出的这个新版合同范本将会对他们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消费者在与家装公司签订规范的合同可有效减少合同纠纷,同时行业协会还会实时监督。
株洲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签装修合同是 重要的,合同条款是否完善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谨 慎,并尽量签订《株洲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标准合同。市装协公开接受消费者对家装的咨询了解,并受理消费者对会员企业的家装投诉。如果在装修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立即向株洲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投诉电话:400-8480-020, 将根据实际情况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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