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市县级不动产登记整合工作严重滞后的局面,中央层面已经下发文件,要求地方加快整合,并将进行督促检查。
面对市县级不动产登记整合工作严重滞后的局面,中央层面已经下发文件,要求地方加快整合,并将进行督促检查。
《财经日报》获悉,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充分认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推进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确保年内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人员业务划转,工作流程再造,技术管理的衔接。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表示,此次两部委联合下发《意见》,目的就在于督促地方政府加快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
一分布置,九分落实。按照《意见》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好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任务。
两部委表示,将及时掌握和研究解决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协调指导、督促检查。
县级职责整合完成数仅4%
此前官方曾公布过不动产统一登记时间表:从2014年开始,力争1年内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和基础制度建设;2年内逐步衔接过渡,统一规范实施;3年内全面建立并完善各项制度;4年内建立有效运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上述负责人介绍,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围绕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不动产统一登记取得诸多进展:27个省份完成省级职责机构整合,10个地区已经开始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相关配套依据和标准不断健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即将完成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将尽快颁布实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但不容乐观的是,从来看,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严重滞后,已成为当前制约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制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的大难题和障碍。
“截至今年3月底的新统计数据表明,300多个地市州盟、2800多个县市区旗中,只有50个地市、101个县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占比分别不到16%和4%。即使已经完成职责整合的市县,大多数也尚未将相应的登记机构进行整合,具体从事登记的工作人员尚未整合到位。”上述负责人称。
该负责人表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统一的机构是“四统一”的基础和前提。不动产实行属地登记,市县两级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键。各地不能停留在成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领导小组层面,要实实在在地整合统一登记的职责和机构。如果市县级的职责和机构整合不到位,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没有实施主体,《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就无法全面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这项国家重大改革任务在市县层面就无法具体实施。
不得超编进人
有观点认为,现有各类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力量和资源较为分散,如何整编是个难题。
对此,上述负责人表示,《意见》明确提出,要统筹不动产登记相关资源。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相关部门应划转相应的不动产登记人员、编制、设备和相关经费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各地要确保不动产登记机构有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不过,《意见》也要求,在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过程中,各地要将与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属于不动产登记完整的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严禁随意拆分不动产登记职责,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的完整性。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一些省级政府也催促下级政府机构加快工作进度。
为确保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市县两级机构设置和职能整合,广东省国土厅向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发出通知,明确以分片包干的方式,建立厅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市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制度。编辑:刘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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