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株洲日报4月2日讯(记者黄进 通讯员 张真珍)上周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何安国接听12345市长热线,4月1日,市长热线办公室公布了活动中投诉、咨询事项的处理结果。
株洲日报4月2日讯(记者黄进 通讯员 张真珍)上周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何安国接听12345市长热线,4月1日,市长热线办公室公布了活动中投诉、咨询事项的处理结果。
以下为部分投诉、咨询事项的处理结果(意见)。
【事项一】
市民左先生:2013年在荷塘区书湘里购买了一间门面,但国土证却迟迟办不下来。
市国土资源局:此种情况主要是开发商擅自改变用途造成,此小区土地批准用途为住宅用地。我局已安排专人与开发商联系,督促他们补办手续,补缴出让金,如开发商拒不配合,我局将向市政府提请对该开发商采取限制购地,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并不排除诉诸于司法的可能。
【事项二】
市民张先生:本人是芦淞区建设南路117号泰和大厦股东,国土证到期如何续期?
市国土资源局:国家暂未出台详细规定,但我市有办理续期的实际需求,为妥善解决土地出让年期届满办理续期问题,我市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出台相应的办理意见,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审定,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执行。
【事项三】
市民李先生:2009年在荷塘区东环新城购买了一套房子,之前的业主已经出国,国土证无法过户。
市国土资源局:经核实,李先生所购房为二手房,房屋过户已有5年以上,但国土证还未办理过户。由于时间太久转让方无法联系,不能亲自到场签字。此类情况,李先生可到市房产局调取当时办理房产证过户的相关档案信息,确认双方房屋买卖钱款已结清,无经济纠纷,并出具书面说明,市国土局可在转让方未到场情况下为其办理过户手续。
其他相关问题答复:
国土局回复:请居民前往国土局土地登记发证中心领取登记申请表。经开发商盖章后,准备好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契税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如房产证为两人姓名,需提供关系证明。备好上述材料后,即可直接办理土地证。
荷塘区太阳村土地征收补偿是否有新的标准?
国土局回复: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文件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统一由省人民政府制定。我市现行征地补偿标准是严格按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的。如省人民政府有新的标准,我市会及时按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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