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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征拆新政2019年元旦开始施行

长株潭都市圈  2018-12-12 10:05

[摘要] 株洲征拆新政2019年元旦开始施行。

装饰装修等补偿标准有变

株洲日报记者 任远

通讯员/王伟 杨丰平

株洲日报讯 日前,我市印发新版《株洲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新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在原有基础上,对未经登记建筑、违法建筑、装饰装修等补偿及奖励进行完善及修改,更符合我市征收需求,政策配套也更公开公正透明规范,更具可操作性。新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施行前已核发征收决定但仍未完成的房屋征收项目,继续沿用原有规定办理。

对历史未认定房屋、违法建筑等特殊房屋性质,新办法进行了明文规定。例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可以参照合法建筑补偿的建筑: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材料,并按许可内容建设的;1990年4月1日以前建成的,并有土地使用权属合法来源审批材料的;有合法手续的公房已出售给职工个人,但未依法办理登记的房屋;原有房屋有合法房屋权属证书,拆除改建后的房屋未经登记,改建后的房屋面积与原证载面积一致的部分;其他应当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其他情形。新办法指出,属以上情形的房屋,其价值以房地产评估机构综合考虑办证等费用后评估进行补偿,被征收对象将被给予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装饰装修费补偿和相关奖励、补助。

新办法还通过对装饰装修补偿等房屋附带价值进行划标准、看分类、定补偿,明确被征收房屋到底补了什么,又有什么可补。例如,它根据房屋的使用性质不同,对被征收房屋归纳分类,明确了住宅、经营性商业用房、其他非住宅装饰装修补偿标准,根据房屋的墙面、地面、门窗等不同共分为5档,住宅补偿标准从过去的0元/平方米至420元/平方米不等,提高到120元/平方米至550元/平方米不等,经营性商业用房补偿标准从原来的0元/平方米至500元/平方米不等,调整为100元/平方米至520元/平方米不等,其他非住宅补偿标准从0元至200元/平方米,调整为从0元至260元/平方米不等。

新办法也对购买房屋契税作了明确规定。它提出,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无需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此外,新办法还新增了国有工业用地上厂房及配套用房征收奖励,对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完成搬迁的,可给予被征收人15万元/亩的奖励。

标签:株洲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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